谈谈系列之金融直播展业畅想

发布于:2024-04-16 ⋅ 阅读:(21) ⋅ 点赞:(0)

        近些年直播异常火热,对于各大中小型基金证券公司,也纷纷引入直播作为新型展业渠道。在这其中有一部分直接采用第三方云平台,也有少部分选择自建直播平台。当然自建直播平台也不是纯自研,大抵都是外购第三方厂商整体解决方案,基于混合式部署,一方面借助云端CDN分发网络满足直播高并发、大流量、低延时的要求,同时也希望借此实现管控端的本地化部署、视频数据的本地归集,以实现点播/录播内容的本地化沉淀、版权自主可控,从而逐步积累本公司版权所有的投研知识资产,打造自有品牌的私域流量,为公司新增收益增长渠道与投研知识变现渠道。

         从目前来看,整体可以分三步走:一是自产自销,二是自产外销,三是外产内销;

      直播平台的建设,首先当然考虑的“自产自销”模式,此模式也是直播平台标准能力。直播主要分为主播与观众两类核心角色,当然也有助理、嘉宾之类的辅助角色。

       在第一种模式下,公司研究员或者外聘专家,从公司直播室(或者会议室/手机端/PC端)发起直播,直播流通过公司的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蚂蚁财富号、官网等用户端分发给观众,以此展业,直接提升公司销售业绩。

        基于自建直播平台,第二种”自产外销“模式是很容易延伸的点,以我司为例,过往是我司研究员在进*财经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直播,再将直播页面嵌入我司用户展业端来实现引流与展业。但直播资产毕竟存留在第三方,因有竞争协议或者版权共享协议、第三方水印之类的限制,我司很难甚至不允许分发给其他第三方渠道。而有了自建平台, 自产视频除了满足自有渠道展业使用,还可以反向推给各大第三方直播平台、银行类渠道、互联网类渠道、乃至抖音快手等各大视频直播渠道,实现直播资产的全渠道展播复用,增广投研知识资产变现渠道,间接提升营业额。此动作既可以自己去拓展渠道,也可以与第三方厂商合作,由其去做渠道拓展,实现快速互利共赢。

        此模式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规避公司暂无直播营业牌照的窘境,达到快速展业之目的。

        第三种外产内销模式,主要考虑到公司自研产出的直播/视频量毕竟数量有限,而公司自有渠道的用户基数还算可观,可以借力视频汇聚类厂商,引入外部基金公司、私募企业等非同业的理财类直播流,导入自建平台,继而无缝触达到我司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蚂蚁财富号、官网等用户端,从而在短期内将公司自有渠道展业端的直播内容量提升几个量级,以此助力公司产品线上销售。

        当然,对于第三种模式,最大风险在于合规,毕竟是第三方直播/视频源,在公司平台播放,如何将本司风险揭示与第三方视频内容做到无缝融合,是一个极大的技术创新挑战与合规挑战。再者,因为接收的第三方远程直播流,观众无法直接与主播进行沟通,虽然可以派直播助理来做浅度互动,但深度互动还需要公司直播助理与主播方进行深入协作才能让用户有本地直播等同的体验感。

        基于上述三种模式,在自建平台的基础之上,公司直播展业即可完全做到自主可控、有来有往,为公司投研知识资产变现提供充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