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人工智能发展史与伦理规范

发布于:2023-07-04 ⋅ 阅读:(103) ⋅ 点赞:(0)

@[简谈人工智能发展]

人工智能发展简述

人工智能起源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人工智能的概念首次被提出。1950年,马文·明斯基(被称为人工智能之父)

马文·明斯基是“人工智能之父”和框架理论的创立者。和麦卡锡(J.McCarthy)一起在1956年发起“达特茅斯会议”并提出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概念的计算机科学家马文·明斯基(Marvin Lee Minsky)被授予了1969年度图灵奖,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人工智能学者。其后,麦卡锡(1971年),西蒙(H.A.Simon)和纽厄尔(A.Newell.1975年),费根鲍姆(E.A.Feigenbaum)和劳伊·雷迪(Raj Reddy,1994年)等5名人工智能学者先后获奖,在至今获图奖的40名学者中占了近1/6,可见人工智能学科影响之深远。明斯基的代表作包括《情感机器》《心智社会》等著作。

的大四学生与他的同学邓恩·埃德蒙一起,制造了世界上第一台神经网络计算机。他们的这一举动,也被看作人工智能发展史的里程碑事件。

人工智能规范标准

“机器化系统、智能系统和自动系统的伦理推动标准”。
人工智能的应用无疑与人类有很大程度上的关联性,这个标准的关键字在于“推动”。

“自动和半自动系统的故障安全设计标准”。
考虑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自动技术)对于人类的潜在威胁,应该设计怎样的安全标准。例如,自动驾驶交通工具。

“道德化的人工智能和自动系统的福祉衡量标准”。
人工智能怎样更好的帮助人类谋求福利?

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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