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2.0)

发布于:2025-08-30 ⋅ 阅读:(14) ⋅ 点赞:(0)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2.0)工作全流程指南

等级保护(全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核心制度,是《网络安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等保2.0相关国家标准于2019年5月10日正式发布。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流程围绕“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监督检查”五大核心环节展开,形成闭环管理。以下是基于《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等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的详细流程拆解,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等级保护工作。

一、核心流程:五阶段闭环管理

等级保护流程需遵循“先定级别,再做防护,定期测评,持续改进”的逻辑,具体分为5个阶段,每个阶段有明确的目标、操作步骤和输出物:

阶段1:定级(确定系统安全等级)

目标:明确待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1-5级),是后续所有工作的基础。
主要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

操作步骤

  1. 确定定级对象
    梳理组织内的信息系统(如业务系统、数据库、云平台、物联网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数据平台等),明确“定级对象”——需满足“独立的业务应用”“独立的网络边界”“独立的安全责任”三个条件(例如:企业的OA系统、电商平台的交易系统需分别作为定级对象)。

  2. 初步定级
    依据两个核心要素确定等级:

    • 受侵害的客体:根据系统处理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被破坏后,或系统服务中断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
    • 受侵害的程度:对上述客体的侵害程度,分为一般损害严重损害特别严重损害
      综合两方面确定业务信息安全等级(A)系统服务安全等级(B),最终等级取两者中的较高值
  3. 定级评审与审批

    • 组织内部评审:由技术、业务、管理、安全等部门共同评审定级结果的合理性。
    • 专家评审二级及以上系统建议进行,三级及以上系统必须进行):需邀请行业专家或等级保护专家进行评审,出具《定级专家评审意见》。
    • 主管部门审批:最终定级结果需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审批同意。
    • 网安部门审核:对于拟定为第三级及以上的系统,定级结论需报属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前审核。
  4. 输出物:《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需盖章确认)、《定级专家评审意见》(如需)。

阶段2:备案(向公安网安部门报备)

目标:将定级结果正式告知公安网安部门,纳入监管范围,获取备案证明。
适用范围2级及以上信息系统(1级系统无需备案,但需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安全保护)。

操作步骤

  1. 准备备案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通常通过“全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备案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线下需纸质版盖章):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 《定级专家评审意见》(三级及以上系统);
    • 系统拓扑图及说明;
    •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 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清单及认证许可材料;
    • 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法人证书等)。
  2. 提交备案申请

    • 备案部门:根据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属地管辖原则,向属地公安网安部门提交。跨省全国联网系统由部级单位向公安部备案。
  3. 备案审核与领证

    • 公安网安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发放《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备案编号是系统在监管体系中的唯一身份标识。
  4. 输出物:《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阶段3:测评(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安全测评)

目标:通过独立第三方测评,检验系统是否满足对应等级的安全要求,发现安全漏洞和隐患。
主要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适用范围

  • 3级系统每年至少1次测评;
  • 4级系统每半年至少1次测评;
  • 2级系统:建议每2年1次(金融、医疗等行业有强制要求);
  • 1级系统:无需强制测评,建议组织自行评估。

操作步骤

  1. 选择合规测评机构
    必须选择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机构(名单可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查询)。

  2. 签订测评合同与准备
    明确测评范围、时间、费用和交付物,并组建联合项目组,准备系统文档、网络拓扑、账户权限等。

  3. 开展测评工作
    测评机构依据GB/T 22239和GB/T 28448开展:

    • 技术安全测评:包括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四个层面的安全控制措施验证,采用工具扫描、配置检查、渗透测试等方法。
    • 管理安全测评: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建设管理、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核查。
  4. 出具测评报告
    测评机构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结论分为:

    • 符合:所有要求项均达标;
    • 基本符合:存在一般性安全问题,但不影响整体安全;
    • 不符合: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整体安全无法保证。
      报告需附带详细《问题清单》,列明不符合项及整改建议。
  5. 输出物:《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阶段4:整改(针对测评问题优化防护)

目标:对测评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修复和加固,使系统达到对应等级的安全要求。

操作步骤

  1. 问题分析与优先级排序
    根据测评报告中的《问题清单》,根据风险高低(高、中、低)制定整改计划,优先解决高风险问题(如高危漏洞、弱口令等)。

  2. 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技术和管理问题制定详细方案:

    • 技术整改:部署或调整安全设备(WAF、IPS、防火墙)、修补漏洞、强化访问控制策略、完善数据备份与加密措施等。
    • 管理整改: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办法》《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与演练、完善运维操作记录等。
  3. 实施整改与验证
    执行整改措施后,需进行验证:

    • 技术问题可通过复测、扫描等方式验证;
    • 管理问题需检查制度文档和执行记录。
      可要求测评机构对关键问题进行复核。
  4. 输出物:《安全整改方案》、《整改实施报告》、《整改验证记录》。

阶段5:监督检查(接受主管/监管部门的持续监管)

目标:公安网安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组织的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其长期合规。
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等条款明确了未履行等保义务的法律责任。

操作方式

  1. 自查与报告:运营者需定期(每年)对等级保护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向主管/监管部门报告。
  2. 日常监督:公安网安部门通过线上监测、电话问询、抽检等方式,核查系统是否按要求开展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
  3. 现场检查:针对三级及以上系统,公安网安部门会定期(如每1-2年)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核查:
    • 备案证明、测评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执行情况;
    • 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
    •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 违规处理:对于未履行等保义务的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键注意事项
  1. 定级准确性:定级是基石。定级过低会导致防护不足,面临合规风险和安全风险;定级过高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复杂度。务必结合业务影响客观定级。
  2. 测评机构合规性: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合规测评机构,否则测评报告无效,无法通过公安检查。
  3. 持续性与动态性:等级保护是持续过程。当系统发生重大变更(如架构调整、业务扩张、承载重要数据)、所处环境变化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应重新评估安全等级并调整防护措施。
  4. 特殊系统要求
    • 云计算平台:遵循“责任共担”模型,云平台本身需通过等保测评(通常由云服务商完成),租户也需对其部署在云上的业务系统单独定级和测评(“云等保”)。
    • 物联网/工控系统:需额外关注设备接入安全、传输加密、控制指令安全等特殊要求。
    • 数据安全:必须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结合,在测评和整改中重点关注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加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出境安全等要求。

通过以上流程,组织可系统性地构建“防护、检测、响应、恢复”的安全能力,不仅满足国家网络安全合规性要求,更能有效提升整体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业务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