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3.0模式是指供应链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平台化“N+1+N”模式。以下是对该模式的详细概述:
供应链金融3.0模式概述
供应链金融3.0模式即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突破单个供应链的限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该模式通过政企联盟与产融互联,重新融合多平台数据,以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1 平台化:建立统一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服务的集中化和标准化。
2 多元化:提供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预付账款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3 数据融合:通过政企联盟与产融互联,整合多平台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和融资效率。
主要业务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
基于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融资企业)为获取流动性资金,以其与下游企业(核心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向供应链企业(金融机构)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
业务模式包括:上下游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形成应收账款;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质押应收账款单据;核心企业交付证明材料并作出支付账款或回购承诺;金融机构向融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存货融资:
融资企业以贸易过程中货物进行质押,向资金提供企业(贷方)出质,同时将质押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第三方仓库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的业务活动。
业务模式包括:融资企业将货物质押给第三方监管仓库;供应链企业获得担保权益后发放融资资金;融资企业销售货物并告知第三方监管仓库;贸易商支付货款至供应链企业专用账户,作为融资企业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预付账款融资:
基于买方与卖方签订的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预付账款,银行为买方提供的以其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短期融资业务。
业务模式包括:融资企业和核心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申请贷款;融资企业凭购销合同向银行申请仓单质押贷款;银行审查核心企业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后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银行与仓库监管方签订仓储监管协议;核心企业发货并设定抵质押为代垫款保证;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
N+1+N模式的构成要素
1 核心企业(中间的“1”)
核心企业在“N+1+N”模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整个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核心,通常是行业中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和良好信用的企业。核心企业不仅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还通过其信用和实力为这些企业带来融资便利。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是上下游企业获得融资的重要保障。
2 上下游中小企业(两个“N”)
上下游中小企业是“N+1+N”模式的另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企业通常规模较小、实力较弱,难以直接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然而,在供应链金融中,它们可以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和实力,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获得融资支持。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多样,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预付账款融资等,这些需求在“N+1+N”模式中都能得到满足。
3 政企联盟与产融互联
“N+1+N”模式的成功实施还需要政企联盟与产融互联的支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同时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产业方面,可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协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金融机构方面,可以加强与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提供更加贴合企业需求的融资产品和服务。
结语
政府政策对供应链金融3.0模式“N+1+N”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旨在促进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提高供应链产业链运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并支持产业链的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
供应链金融3.0模式“N+1+N”的市场发展趋势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